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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培养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导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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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国石化“人才强企”战略,加快青年专业技术员工的成长步伐,提升学习能力和专业素质,日前,我院在主体专业、主营业务领域开展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实施“导师制”,并出台了《青年专业技术培养实施“导师制”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要求,由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优秀科研和技术专家,一带一、一带多或多带一地帮助、指导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学术技术水平、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分层次制订培养计划和目标,签订培养协议,以提高其综合素质。

据悉,我院还将建立导师专家库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符合导师选聘条件、具有带徒意愿的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集团公司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和管理专家、集团公司学术技术带头人、首席专家、学科专家等各类高层次优秀科研和技术专家,将纳入导师专家库管理。

    按照我院每年的人才培养计划,首先由符合培养条件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培养层次申请,基层单位按需推荐培养对象,然后根据各培养层次的培养对象人选及导师专家库中导师岗位情况,确定导师人选。导师人选和培养对象人选,按专业对口协商和自愿原则师徒结对,确定培养课题,制订具体的培养计划等。为确保青年专业技术培养实施“导师制”的效果,《管理办法》要求定期对培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对导师及培养对象培养协议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培养协议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日期:200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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